福州城市泊車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6日,是市政府駐港窗口公司華榕(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全資國有企業。集團全資的福州市城市泊車管理有限公司是福州市政府唯一授權經營管理城區道路泊車和公共停車場的企業,并同福清市、閩清縣、連江縣、長樂區、高新區等縣區合作運營當地靜態交通管理項目。目前,華榕泊車公司已對福州市區及周邊縣區道路泊位和公共停車場近20000個停車泊位進行智能化收費管理。公司始終堅持運用行業領先的管理技術,結合創新的經營管理模式,打造國內首屈一指的華榕泊車管理品牌。因業務發展需要,福州城市泊車管理有限公司招聘2名巡檢員。
一、選聘崗位
福州城市泊車管理有限公司巡檢員2名;
二、選聘崗位職責
1.負責看管70-150個泊位,(泊位數因路段及地型不同有所變化,以實際安排為準);
2.欠費補繳、車牌錄入及更正、補拍貼單;
3.負責所管轄路段設備清潔維護。
三、選聘崗位要求
1、初中及以上學歷;
2、年齡男性55周歲以下,女性45周歲以下;
3、口齒清晰,普通話流利具有良好的表達能力;
4、吃苦耐勞,能適應戶外工作;自備符合福州市電動車現行管理辦法的電動車及安卓系統手機,能熟練操作電子設備。
四、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信息將發布在國資集團公眾號、華榕集團網站、福州人事人才網、福州人社招聘網等渠道發布。
五、選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核標準、確定人選、公示、研究決定錄用、履行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時間及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5日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及線下報名相結合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請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將報名材料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企業報名郵箱,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包括:
(1)填寫完整真實的報名登記表,即《應聘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等證明材料掃描件;
(3)近期1寸彩色證件照。
將以上材料打包為一個壓縮文件,以“應聘職位+姓名”命名,發送至企業報名郵箱(fzcspark@163.com)。
聯系人:姜女士 聯系電話:0591-87508861
(二)資格審查
按照選聘崗位的資格條件,由人力資源部對應聘人員填報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結束后,將資格初審結果通過郵箱或電話通知應聘人員。
(三)考核標準
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對應聘者進行面試,考察應聘者的結合能力,用人部門對應聘者進行崗前培訓并考核。
(四)確定人選
根據面試及培訓考核情況綜合分析,并征求有關部門意見,提出聘任建議。經公司黨支部會議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并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
(五)公示
擬聘人選名單,將予以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擬聘人員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通知辦理試用手續。
(六)錄用
實行招聘試用期制,崗位試用期為1個月,聘期1年。被錄用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公司報到。如在發出錄用通知15天內不能正常報到者,可取消其錄用資格。特殊情況經批準后可延期報到。取消錄用資格后,可由后續遞補人選遞補。
六、對選聘工作的監督
福州城市泊車管理有限公司紀檢監察員對選聘過程全程監督,泊車公司紀檢監察員、人力資源部接受監督舉報。一經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嚴肅處理。